東水招字[2015]7號
1.招標條件
利津縣馬新河治理工程初步設計已經山東省水利廳(魯水許字〔2014〕11號文)批復,施工圖設計已經東營市水利局(東水規計字[2014]5號文)批復。項目法人和招標人為利津縣河道治理工程建設管理處,建設資金已經落實,目前已具備招標條件。因第一次招標潛在的投標人不足法定開標家數,現委托山東水務招標有限公司對本工程的監理進行國內第二次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利津縣境內馬新河全長15.25㎞,流域總面積74.86平方千米,轄利津街道辦、明集鄉、燕窩鎮3個鄉鎮。工程規模為小(1)型,等別為V等,堤防工程等別為4級。工程概算總投資約2143.00萬元。
3. 標段劃分
共分1個監理標段:對利津縣馬新河治理工程初設批復全部內容的施工和保修進行全面監理。
4.投標人資格要求
4.1監理標:投標人要求具備水利部頒發的水利工程施工監理丙級及以上資質的獨立法人,在人員、設備及資金方面具有相應的監理能力。
4.2 與招標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標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參加投標。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該項目的投標。
4.3未經山東省水利建設市場信用信息平臺公布信用信息的企業,不得參加本工程投標。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在其信用信息平臺公布禁止進入水利建設市場或列入黑名單的,不得參加本工程投標。兩次招標失敗或其他不招標情形的,發包人不得自行選擇CCC級或有在公示期內有不良行為信息的市場主體作為承包人。
4.4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方式。
5.其他要求或說明
本工程工期:本項目計劃2015年12月底完工。工程質量等級要求為合格。
6.發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中國采購與招標網》、《山東省采購與招標網》、《山東省水利工程交易中心網站》和《山東省水利工程招標信息網》上發布。
7.報名要求及招標文件的獲取
7.1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監理標請攜帶①營業執照副本;②資質證書副本;③擬投標項目總監的總監資質證書、中級及以上職稱證及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工程師注冊證書(水工建筑專業或其他相關專業);④加蓋單位公章的擬投標項目監理部主要人員(包括總監1名,監理工程師及監理員各1名)的花名冊);⑤法定代表人的授權委托書;⑥委托代理人的山東省水利工程監理投標固定人員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于2015年4月17日~4月23日(8:30~12:00,13:00~17:00),到濟南市和平路35號山東水務招標有限公司202房間報名。
監理所報項目部主要人員在報名時一經確認,在整個招投標過程中不得更換,開標現場提供的本次投標信用檔案與報名時不一致的按無效標處理。
7.2獲取招標文件時間:2015年4月24日~4月28日(8:30~12:00,13:00~17:00),到濟南市和平路35號山東水務招標有限公司202房間購買招標文件。
7.3招標文件每標段售價¥500.00元,現金支付,售后不退。
8.聯系方式
招標人:利津縣河道治理工程建設管理處
聯系人:李國瑋
電話:
招標代理:山東水務招標有限公司
聯 系 人: 郭建波
電話(傳真):
郵 箱:
監督單位:東營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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