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第3項磋商文件的獲取中3.2獲取方式:受疫情影響,獲取磋商文件有兩種方式:一是現場確認購買,二是須將營業執照副本、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頒發的經營證券業務許可證、山東省公共資源(國有產權)交易中心陽光采購服務平臺網站公開信息截圖、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委托代理人身份證以上資料加蓋公章的掃描件及所投報項目、供應商全稱、聯系人、聯系方式、接收磋商文件郵箱、并電話通知代理機構,聯系電話。
現修改為:獲取磋商文件有兩種方式:一是現場確認購買,二是須將營業執照副本、資格要求中第2.1所要求的資料、山東省公共資源(國有產權)交易中心陽光采購服務平臺網站公開信息截圖、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委托代理人身份證以上資料加蓋公章的掃描件及所投報項目、供應商全稱、聯系人、聯系方式、接收磋商文件郵箱、并電話通知代理機構,聯系電話。
|